進階搜尋 福利 補助 陳情 登入/註冊 小 中 大 常見問答 ::: 首頁 > 常見問題 提供單位 民政局 問答 我父親年歲已高且行動不便,可否代辦印鑑登記及證明? 答覆 <p>一、可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到府服務(服務對象需年滿六十五歲老人及行動不便者)請先與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聯繫,以便安排到府服務時間,並請備妥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鑑章,在家等候。<br /> 二、可檢具醫師或村(里)長之證明書,經醫師或村(里)長於證明書上書明當事人意識清楚後簽名蓋章,並加蓋醫院或里辦公處印信,出具委任書委託親友辦理;另受委託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及當事人印鑑章。</p> 附件 更新日期 113/02/19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