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
<p><span style="font-size:14px"><span style="font-family:"新細明體",serif">自行申請外籍看護(直接聘僱移工)須知及作業流程:</span></span></p>
<ul>
<li><span style="font-size:14px"><span style="font-family:"新細明體",serif">雇主須具符合申請移工之資格:被看護者具特定身心障礙項目重度等級之一者;或經衛生福利部指定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認定年齡未滿80歲,認定有全日照護需求者;或年齡滿80歲以上,認定有嚴重依賴照護需求者;或年齡滿85歲以上,認定有輕度依賴照護需要者,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有正當理由無法滿足需求者,即可向勞動部申請招募移工。</span></span></li>
<li>勞動部為提供多元聘僱外籍勞工管道,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並開辦直接聘僱線上申辦作業並採單一服務窗口,配有專人客製化進行案件追蹤及提醒服務。</li>
<li>如有相關需求,歡迎逕洽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電話:02-6613-0811;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5樓;網址:https://dhsc.wda.gov.tw)諮詢。</li>
</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