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一邊騎車一邊抽號稱可以幫助戒菸的電子菸,不是傳統香菸,是否違反交通法規?
答覆
<p>依據交通部104年11月2日交路字第1045014678號函,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3項,其立法意旨係在防止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產生之菸頭灰煙,因風壓飛散灼傷用路人或飛入駕駛人眼睛等行為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故係以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為構成要件,並非以菸之成分為構成要件,與菸害防制法立法目的有別,爰本案條文規定之香菸並不以菸害管理法第3條及菸害防制法第2條規定之菸品為限,駕駛人使用電子菸如有手持、吸食、點燃相同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者,亦可依本條文之規定舉發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