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福利 補助 陳情 登入/註冊 小 中 大 常見問答 ::: 首頁 > 常見問題 提供單位 教育局 問答 想進入臺中市國中小擔任教師有什麼管道? 答覆 <p>一、根據教師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分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br />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本會辦理前項第一款有關教師初聘之審查事項時,應以公開甄選或現職教師介聘方式為之。辦理公開甄選時,得經本會決議成立甄選委員會、聯合數校或委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br /> 三、本市各校均委託本府教育局辦理教師甄選,相關簡章於每年3-5月公告於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tc.edu.tw/),歡迎逕上網查閱。<br /> 四、外縣市教師得透過「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申請介聘辦法」及「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介聘至本市服務。</p> 附件 更新日期 113/03/28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