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福利 補助 陳情 登入/註冊 小 中 大 常見問答 ::: 首頁 > 常見問題 提供單位 勞工局 問答 休假日可否與其他工作日對調? 答覆 <p><span style="font-size:14px">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改制為勞動部)民國87年2月16日台勞動二字第005056號函釋:「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暨同法施行細則第23條所定之應放假之日,雖均應休假,惟該休假日得經勞資雙方協商同意與其他工作日對調。調移後之原休假日(紀念節日之當日)已成為工作日,勞工於該日出勤工作,不生加倍發給工資問題。惟事業單位另有優於法令之規定者,可從其規定。」</span></p> 附件 更新日期 111/01/17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