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福利 補助 陳情 登入/註冊 小 中 大 常見問答 ::: 首頁 > 常見問題 提供單位 消防局 問答 如何辦理申報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結果? 答覆 <p>一、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場所之管理權人,在平時必須確實維護,並委託消防設備師(士)定期檢 修消防安全設備,其檢修結果應依限報請當地消防大隊(或所轄分隊)備查。二、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屬甲類場所應於每年6月30日及12月31日前完成申報。甲類以外場所應於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報。請配合內政部消防署頒訂之「各類場所檢修申報期限表」所定時間辦理申報,使檢修案件能分流於每年各段時間,避免申報案件過於集中於申報期限前影響檢修之品質。三、為使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更加便捷,本局已完成網路線上申報之措施,請管理權人及消防專技人員多加利用。</p> 附件 更新日期 108/07/15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