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勞資爭議案件若經本府調解不成立後,該循何種管道解決?
答覆
<p><span style="font-size:14px"><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white"><span style="font-family:"新細明體",serif">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有關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訴求薪資、資遣費、加班費、退休金等),若經本府勞工局調解不成立後,可逕循司法途徑解決。 勞工如需法律諮詢服務,可逕至以下單位:</span></span></span></p>
<p>(一)本府勞工局法律諮詢服務,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2時至5時(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樓新市政服務中心);勞動法令電話諮詢服務,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撥打本局服務專線(04-22177268)。<br />
(二)本府法制局諮詢服務,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服務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10及23611;專科律師(卡債、勞工、家事)現場法律諮詢服務(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法制局法律諮詢處),每週星期一下午2時至4時45分;夜間電話法律諮詢服務,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5時至7時,專線電話:04-22177300。<br />
(三)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地址:臺中市西區忠明南路497號7樓A室、04-23720091)。服務據點如下:<br />
1、臺中地方法院,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地址: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1樓)。<br />
2、臺中地方法院家暴服務處暨家事服務中心,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2時至5時(地址: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第二辦公大樓1樓法警室旁)。<br />
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30分(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1樓)。<br />
(四)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電話法律諮詢中心,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週六逢補班日亦提供服務),專線電話:412-8518(市話請直撥,手機加02)轉2律師諮詢,再轉1勞工相關法律問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