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既成道路用地想要出售,土地增值稅是否可享有免稅之適用?
答覆
<p>不是所有的道路用地出售,都有免徵土地增值稅免稅之適用。必須符合下列要件,始符合免稅之規定:一、屬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二、將由政府以「徵收」或「區段徵收」方式取得,或都市計畫書未載明取得方式者。三、無都市計畫法第30條規定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等各種事項。四、自110年6月26日起非都市土地經需用土地人開闢完成或依計畫核定供公共設施使用,並依法完成使用地編定,其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經需用土地人證明者,免徵土地增值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