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福利 補助 陳情 登入/註冊 小 中 大 常見問答 ::: 首頁 > 常見問題 提供單位 地政局 問答 外國人購買那些用途土地,得直接向土地所在地地政事務所申請,無需先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 答覆 <p>外國人為供自用、投資或公益之目的使用,取得下列各款用途之土地,無需先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br /> 一、住宅。<br /> 二、營業處所、辦公場所、商店及工廠。<br /> 三、教堂。<br /> 四、醫院。<br /> 五、外僑子弟學校。<br /> 六、使領館及公益團體之會所。<br /> 七、墳場。(地籍科)</p> 附件 更新日期 113/10/21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