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福利 補助 陳情 登入/註冊 小 中 大 常見問答 ::: 首頁 > 常見問題 提供單位 警察局 問答 如果偷竊物品被店家抓到的話,可以提出和解嗎? 答覆 <p>"(一)竊盜犯罪屬刑法『非告訴乃論罪』,在檢察官提起公訴後,被害人得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要求小偷賠償。 (二)『非告訴乃論罪』意指任何的犯罪事實一但經檢察官或是司法警察知悉後,將會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追訴犯罪,告訴人不得聲明撤回告訴。亦即不可提出和解。"</p> 附件 更新日期 111/05/27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