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
<p> 一、舊車站前環境維護,分屬數個單位分工權責: <br />
(一)舊火車站前廣場為臺中市養護工程處公園景觀維護科維護工區。 <br />
(二)舊火車站站體周邊環境及廁所由臺灣鐵路管理局維護。 <br />
(三)舊火車站前建國路及臺灣大道一段等道路清掃工作係環保局負責。 <br />
二、新車站前環境維護,分屬數個單位分工權責: <br />
(一)火車站廣場依據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相接之騎樓或人行道之環境整潔維護責任區二十公尺範圍由臺中車站負責清潔維護,環保局將定期派員稽查維護情況。 <br />
(二)火車站站體周邊環境及廁所由臺灣鐵路管理局臺中運務段臺中站維護。 <br />
(三)火車站前復興路四段道路清掃工作係環保局負責。 <br />
(四)火車站廣場(廣9)含花圃及花台之土地係建設局所有,業已委託東區區公所代管及發包維護。<br />
(五)火車站前-公車候車站(D月台)環境髒亂係交通局負責。</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