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
<p>一、對象:<br />
(一)本國籍。<br />
(二)補助對象:幼兒學齡滿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br />
(三)補助要件:除就讀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與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公立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及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者,均可提出申請。<br />
二、申請程序:由家長向幼兒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親送、郵寄)或至教育部指定之網站完成線上申請。<br />
三、申請方式:自111年8月起調整為比照2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作業模式辦理,由家長親自申領,不再透過私立幼兒園辦理。111年7月已有領取2歲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者(不包含搬遷他縣市),系統將直接銜接,家長不用申請,7月沒有領取育兒津貼者,家長可採親送或郵寄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或至教育部指定之資訊網站(https://e-service.k12ea.gov.tw)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辦理,核定後於次月月底前按月撥入申請人指定帳戶,另自112年1月起擴及未就讀幼兒園幼兒,意即就讀一般私立幼兒園、保母照顧或自己照顧者均可申請,符合以上條件者請家長務必重新提出申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