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福利 補助 陳情 登入/註冊 小 中 大 常見問答 ::: 首頁 > 常見問題 提供單位 社會局 問答 如何申請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紀錄冊? 答覆 <p>社會福利類志工必須完成基礎訓練及社會福利類特殊訓練後,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至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訊整合系統建置志工基本資料(含照片)、志願服務基礎及社會福利/綜合類特殊訓練資料,並將證書照片上傳後送出紀錄冊申請送審。並將已核章之申請清冊掃描檔及電子檔MAIL至臺中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本巿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審核通過後發給紀錄冊,並轉發所屬志工。</p> 附件 更新日期 113/07/10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