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福利 補助 陳情 登入/註冊 小 中 大 常見問答 ::: 首頁 > 常見問題 提供單位 經濟發展局 問答 天然氣基本費制度之收費內容如何? 答覆 <p>公用天然氣自95年1月1日起依經濟部能源局(現能源署)函告實施取消基本度,改採基本費制度,並同時取消用戶每月繳交的瓦斯表租金及退還使用九號(燈)以下一次繳交的瓦斯表保證金,其中基本費視用戶使用微電腦表及一般機械表有所不同,因微電腦表成本高、功能多,基本費較高(如5號表以下微電腦表為100元/月,機械表(一般表)則為60元/月)。另新制費用計算公式:【每月基本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times;每度單價】。 </p> 附件 更新日期 113/06/19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