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福利 補助 陳情 登入/註冊 小 中 大 常見問答 ::: 首頁 > 常見問題 提供單位 民政局 問答 請問本市聯合婚禮之報名資格及所需證件為何? 答覆 <p>「臺中市市民暨公教人員聯合婚禮」之報名資格及所需資料為:<br /> 一、報名資格:<br /> (一)市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之未婚人士,其中一方設籍本市。如已辦理結婚登記者,不予受理報名。<br /> (二)公教人員:以臺中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正式編制內未婚人員為限(含技工、工友、駕駛)。<br /> (三)非市民部分:年滿十八歲以上未辦理結婚登記者,其中一方在本市就業。<br /> 二、相關注意事項及應檢附資料:本案採線上報名,相關報名資訊及期程,核定後公布於本府民政局(http://www.civil.taichung.gov.tw)網站。</p> 附件 更新日期 113/11/13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