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福利 補助 陳情 登入/註冊 小 中 大 常見問答 ::: 首頁 > 常見問題 提供單位 人事處 問答 高普考試及格分發任用後,曾任約聘人員年資是否可以提敘? 答覆 <p>公務人員年資提敘可參考「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第15條。原則上以會計年度為準,每滿1年的約聘僱服務成績優良年資,可以提敘職等相當、性質相近的俸級一級。 人事處人力科 分機17205</p> 附件 更新日期 107/06/29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