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福利 補助 陳情 登入/註冊 小 中 大 常見問答 ::: 首頁 > 常見問題 提供單位 秘書處 問答 請問如何繳交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答覆 <p>一、依照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及工程會訂頒之「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有關押標金及保證金的繳納方式如下:<br /> (一)以現金繳納至招標機關投標須知中所指定的銀行帳戶或其他方式(含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br /> (二)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金融機構於支票上記載照付或保付並簽名之票據、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為之。<br /> 二、押標金部份必須於截止投標前繳納完畢,並將相關憑證正本依招標文件規定置於標封內。其他各項保證金繳納期限則依招標機關規定。</p> 附件 更新日期 113/10/17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