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福利 補助 陳情 登入/註冊 小 中 大 常見問答 ::: 首頁 > 常見問題 提供單位 地方稅務局 問答 車輛一旦失竊,車主應辦理何種手續?嗣後如果車輛尋獲,可否繼續使用原牌照? 答覆 <p>車輛一旦失竊,車主應先向警方報案,俾於第一時間保障自身權益,再持報案證明及相關資料向監理機關辦理牌照註銷手續。嗣後車輛如果尋獲,則應依交通安全規則第33條第4項規定將原牌照繳還,重行申領新牌照,否則,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除補徵尋獲日起至查獲日止應納稅額外,尚須處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p> 附件 更新日期 107/07/03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