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福利 補助 陳情 登入/註冊 小 中 大 常見問答 ::: 首頁 > 常見問題 提供單位 社會局 問答 人民團體會址變更需檢附哪些文件? 答覆 <p>應檢具下列文件,函送本府社會局辦理:<br /> 一、同意會址變更之理事會會議紀錄。<br /> 二、會址使用同意書及同意人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p> 附件 更新日期 113/07/10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