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福利 補助 陳情 登入/註冊 小 中 大 常見問答 ::: 首頁 > 常見問題 提供單位 都市發展局 問答 建築物施工作業時間是否有管制? 答覆 <p>有關建築物施工作業時間管制,係依臺中市建築物施工管制辦法第四十條規定建築工程之作業時間,以上午八時至下午七時為限。但具連續性或有迫切需要之工程,經都發局核准者,不在此限。及依承造人之施工計畫書內容限制作業時間,並依噪音管制法令規定管制。新建工程於施工中如有違反環保法令(空氣、噪音污染)情事時,請您撥打本府環保局報案專線(04)22291747。<br /> 若仍有任何不清楚之處,歡迎來電洽詢,TEL:(04)22289111轉64200本府都市發展局營造施工科(施工股)洽詢。<br /> 本府都市發展局建造管理科設有建築師免費諮詢櫃臺,於上班日九點至十二點提供建築管理諮詢服務,歡迎多加利用。</p> 附件 更新日期 111/10/17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