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
<p>有關如何避免購買含有法定空地之建築基地乙案,說明如下:<br />
1、本府都市發展局業於107年度1月1日起,於建築管理系統便民服務網(https://mcgbm.taichung.gov.tw/)提供臺中市建築執照存根查詢系統及建築物地籍套繪圖查詢系統等兩系統供民眾查詢土地套繪情形,停止公文函復改以線上查詢方式辦理,使用手冊如附件所示(線上下載網址:https://mcgbm.taichung.gov.tw/down/down/ok66.pdf)。民眾日後可不待公文作業時程及郵寄往返、快速取得土地套繪資訊請;亦可就近至本府都市發展局套繪室或山城服務中心,備有電腦設備可現場查詢,請多加利用。<br />
2、本局建築套繪僅供本局審核建築執照有無重複建築使用,不提供作為是否存在合法建築物、法定空地證明或法院訴訟依據,不動產交易賣方應詳實提供土地申請建築之紀錄,不得作為買賣之證明依據,該地號土地上有否建築法修正前之舊有合法建築物或本局未及登載之合法建築物,仍應依法令規定以事實認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