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福利 補助 陳情 登入/註冊 小 中 大 常見問答 ::: 首頁 > 常見問題 提供單位 交通局 問答 請問計程車駕駛人之「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應掛設於車內何處? 如何檢舉「計程車執業登記證」過期或冒名使用? 答覆 <p>一、計程車駕駛人之「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應掛設於(儀錶板上右側)及「計程車執業登記證-副證」應掛設於(右前座椅背插座)。<br /> 二、「計程車執業登記證」過期或冒名使用,請提供(計程車駕駛人姓名、車號、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號)等相關資料,逕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檢舉,檢舉電話:(04)2329-4774。</p> 附件 更新日期 111/03/22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