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福利 補助 陳情 登入/註冊 小 中 大 常見問答 ::: 首頁 > 常見問題 提供單位 秘書處 問答 共同供應契約進行比價作業,不同項次間均符合機關需求,但決標單價不同應如何進行比價? 答覆 <p>依據「臺中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採購作業要點」第11點規定,不同項次相近規格之品項皆符合機關需求,且皆於預算內得支付時,仍可進行比價,比價方式可採折數最低者擇定為下訂廠商。</p> 附件 更新日期 114/01/16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