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福利 補助 陳情 登入/註冊 小 中 大 常見問答 ::: 首頁 > 常見問題 提供單位 社會局 問答 急難救助金額度如何?可否1次申請2項的救助? 答覆 <p>一、市急難救助:本市各區公所辦理之市急難救助金發放最高以新臺幣2萬元為限。但情形特殊者,經報主管機關(社會局)核定,得提高至新臺幣3萬元。<br /> 二、返鄉車資救助:單程返鄉乘車換票證(火車之區間車)1張(以到達戶籍地車站為原則)。<br /> 三、同一事由不重覆補助為原則,但經救助30日後仍陷於困境,並經社會局社工員查訪屬實者,得再核發1次救助金。</p> 附件 更新日期 113/07/10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