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福利 補助 陳情 登入/註冊 小 中 大 常見問答 ::: 首頁 > 常見問題 提供單位 秘書處 問答 辦理共同供應契約比價作業時,是否應逐一核對廠商資格,進行身分比對? 答覆 <p>為簡化作業程序,比價作業前不建議再逐一核對廠商身分,但建議可在通知廠商時,請廠商出席現場報價應攜帶公司章及負責人章(或授權委託書)並於比減價單上用印,並請決標廠商於比價作業紀錄上簽名用印。機關若擬以更嚴格的審查程序,由機關本於權責自行辦理。</p> 附件 更新日期 114/01/16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