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福利 補助 陳情 登入/註冊 小 中 大 常見問答 ::: 首頁 > 常見問題 提供單位 社會局 問答 團體如何申請法人登記? 答覆 <p>人民團體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後,如自行審酌認有業務上之需要,得依法向該管法院辦理法人登記,並於完成法人登記後30日內,將登記證書影本送主管機關備查,不需更換原立案證書及圖記,得逕自於原社團名稱上冠予社團法人字樣。</p> 附件 更新日期 113/07/10 返回